关于征询2026年度在京用人单位接收留学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05
1、申请2026年度接收留学人员需求计划用人单位类型?
答: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
2、在京用人单位在线申报2026年度需求计划时间?
答:申报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5日
3、单位在哪种状态下可以在线申报2026年度需求计划?
答:申报单位应符合《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的要求,且已在中心办理过非京籍在京就业落户单位备案手续(①有效期内的备案单位②备案已过期,但已在线提交年度备案申请且还在审核中的单位)。
4、单位在哪种状态下无法在线申报2026年度需求计划?
答:①备案已过期且没有在线提交年度备案申请的单位。②还在审核中的新备案单位。
5、 2026年度在京用人单位接收留学人员需求计划相关信息如何填报?
答:2026年度需求计划相关信息包括“已到岗人员情况”和“计划岗位情况”两部分,其中“已到岗人数”与“计划岗位数”之和须等于“2026年度需求计划数”。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已到岗人员情况”和“计划岗位情况”。 申报单位如没有已到岗人员,“已到岗人数” 的填报项可填写0。
6、“已到岗人员”具体要求?
答:“已到岗人员”应符合《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中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办理要求,如: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者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已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性质研究工作的; 在国(境)外学习360天(含)以上;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到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不超过两年等。
7、备案单位如何使用需求计划核定的结果?
答: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办理人员。备案单位申报需求时填报的“已到岗人员情况”仅用于中心了解单位相关情况,不完全作为核定结果的依据。
8、申请报告有无模板?
答: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主营业务、已到岗人员情况和招聘计划情况,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9、2026年1月25日前已在线提交年度备案申请,同时也在线申报了2026年需求计划,如果2026年需求计划已核定,但年度备案审核不通过,还能使用2026年需求计划吗?
答:此类备案单位由于年度备案申请审核不通过,将无法使用2026年需求计划。
10、已核定的2026年度需求,自然年度内未使用,能否转入下一年使用?
答:已核定的2026年度需求,自然年度内有效,无法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11、符合申报2026年度需求计划条件,但未在申报时间内在线申报2026年度需求的备案单位,是否可以补报2026年度需求计划?
答:在京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2026年度接收留学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待,申报年度需求原则上一年只报一次,不受理补报。
12、核定结果通过什么方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根据《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将核定相关备案单位申报的2026年度需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留学网的网上服务大厅就业报到栏目(http://zwfw.cscse.edu.cn)以及单位备案账户中的核定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系统查询核定结果。
13、备案已过期的单位如何做年度备案业务?
答:已过备案有效期的在京备案单位可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原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原组织机构代码。亦可通过系统“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原专办员手机或电子邮箱接收验证码重置密码。如专办员已经离职且无法登录系统变更专办员,请携带以下材料来留服大厅申请变更专办员: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法人签字)。
(2)单位正式情况说明公函,包括新专办员的联系方式、邮箱(需盖公章)。
(3)原专办员在本单位的全部社保缴费记录,如已经离职社保缴费记录订制至离职前即可。
(4)新专办员在本单位的全部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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