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过程中,如果材料不全,怎么补材料?如果未按时补充材料,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怎么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0
如您未按要求提交认证申请材料(具体可参考申请材料清单1-4项),我中心无法受理,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属于认证结果,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认证费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建议您仔细核对申请材料清单后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如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我中心将通过系统发出补材料通知,申请人将实时收到邮件、短信和系统消息,请及时查收并登录系统个人账号,按要求完成补材料操作;如因未能及时补充材料,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可通过复核功能继续补交相关材料或再次提交认证申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