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说明性公函开具程序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27
留学人员已完成学业但暂未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无法满足认证要求的,如确有回国就业、升学等需求,本着为留学人员提供便利为目的,我中心可向用人或招考单位出具说明性质的公函(点击查看公函模板),以供参考。
如需开具说明性公函,用人或招考单位需用官方邮箱将以下材料发送至认证邮箱renzheng@cscse.edu.cn:
1.
开具说明性公函申请表(点击查看模板);
2.
颁证院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已满足学位要求(或满足毕业要求,但尚未获颁学位证书)的官方证明信扫描件。
出具说明性公函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中心认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